在乡道中,半挂货车起步过程中压倒行人,行人有追车迹象,在肇事车行车记录仪中,右车门的行车记录仪记录到行人追车三秒,正前方的行车记录仪记录到行人肩膀以上部位三秒,根据肇事车正前方行车记录仪和后车行车记录仪可推断(肇事车推行行人数十米,致行人倒地,右腿截肢),肇事车没有停车,没有拨打报警电话,急救电话,肇事车后车在发生事故五分钟后告知肇事车,肇事车并没有第一时间停下,又行驶了三分钟左右停车,但也没有返回现场、报警和拨打急救电话,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山西省-临汾市2025-08-30 22:15:31178*****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