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24日00时37分,杨成豪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云L5B083号小型客车沿广州市黄埔区东晖路由南往东行驶至东晖路丰夏三街南约4米时,遇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陈浩醉驾后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沿广州市黄埔区东晖路由北往南违规横穿马路行驶至,结果云L5B083号小型客车的右前侧与无牌号二轮电动自行车右侧发生碰撞,造成陈浩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后,杨成豪驾驶云L5B083号小型客车离开现场。当事人杨成豪负主要责任,当事人陈浩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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