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您好,您在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网上立案中提交的案件苏福丽诉张小素一案审核未通过,法官回复内容:输入的主体信息与诉状不符,上传营业执照,建议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程序中辅助工具里文书模板中起诉状的格式。。
经济金融山东省-菏泽市2025-08-13 09:55:46132*****797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您好,您在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网上立案中提交的案件苏福丽诉张小素一案审核未通过,法官回复内容:输入的主体信息与诉状不符,上传营业执照,建议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程序中辅助工具里文书模板中起诉状的格式。。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