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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丢失了收据,后来开发商办房产证强制要求对收据登报作遗失声明,同时要将身份证号住宅地址等信息一同登报,这合理吗?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8-06 15:09:3818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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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628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不合理,没有登报的必要
    回复于 2025-08-06 15:12:32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2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这个要求不合理的。。
    回复于 2025-08-06 15:28:31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5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没有收据的话,登报遗失,这个属于正常程序
    回复于 2025-08-06 17:44:3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7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要求对丢失的买房收据登报作遗失声明有一定合理性,目的是公示收据作废,避免他人冒用产生纠纷。但强制要求将身份证号、住宅地址等信息一同登报不合理,这些信息属于个人敏感隐私,开发商无权擅自要求公开,业主可与开发商协商,在登报声明中只包含必要信息,如姓名、收据编号、房屋地址等。
    回复于 2025-08-06 20:18:5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要求登报声明遗失收据合理,但强制将身份证号、住宅地址等个人敏感信息一同登报不合理,这可能侵犯个人隐私。解决方案是和开发商协商,仅登报收据遗失内容,不公开敏感信息;若协商不成,可向消协等反映情况;也可收集购房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明购房事实,以避免登报公开隐私信息。
    回复于 2025-08-07 21:51: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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