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2年购入太平人寿保险,当时业务员介绍为“理财险”,实际为“岁有余庆终身寿险”,本人发现后要求退保,对方表示只能按现金价值退已交保费的不到10%的金额(已交18600元,退还1272元)。 我现在要求全额退还,因投保时未和我解释现金价值的含义,并且是以“理财险”的名义签订合同。对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总部邮寄投诉函,投诉临沂中心支公司。现临沂中心支表示,投保时有双录视频,介绍过投保损失,但我查看双录视频,仅用机械女声把合同内容读了一遍,本人无法理解其中专业术语的意思(现金价值),认为保险公司未尽到解释义务,导致我在不知情下购入。对方表示自己合法销售,如果我坚持退保就走法律程序,让法务和我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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