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2年购入太平人寿保险,当时业务员介绍为“理财险”,实际为“岁有余庆终身寿险”,本人发现后要求退保,对方表示只能按现金价值退已交保费的不到10%的金额(已交18600元,退还1272元)。
我现在要求全额退还,因投保时未和我解释现金价值的含义,并且是以“理财险”的名义签订合同。对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总部邮寄投诉函,投诉临沂中心支公司。现临沂中心支表示,投保时有双录视频,介绍过投保损失,但我查看双录视频,仅用机械女声把合同内容读了一遍,本人无法理解其中专业术语的意思(现金价值),认为保险公司未尽到解释义务,导致我在不知情下购入。对方表示自己合法销售,如果我坚持退保就走法律程序,让法务和我对接
经济金融山东省-临沂市2025-08-06 10:06:2415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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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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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您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打印件(复印件)、证据材料,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5-08-06 10: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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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8-06 10: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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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考虑诉讼解决,不过从你描述来看,有难度。履行告知义务不等于要求你完全理解所有条款的意思。
回复于 2025-08-06 10: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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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保险公司仅用机械女声读合同未充分解释专业术语,未尽到解释义务,你有权要求全额退保。可先整理好双录视频、合同等材料,再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强调其未解释现金价值含义致你误解。若沟通无果,可收集证据走法律程序,如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保险公司销售存在瑕疵,判决全额退还保费。
回复于 2025-08-06 17: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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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能证明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以清晰易懂方式向您解释关键条款,如现金价值含义,即便有双录视频,其仅机械宣读合同也可能未充分履行解释说明义务。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人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等有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若未履行,该条款可能对您不产生效力。您可进一步收集业务员误导销售、保险公司未充分解释关键信息的证据,先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当地监管部门投诉,若仍无法解决,再考虑通过诉讼途径争取全额退保。
回复于 2025-08-06 20: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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