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视台《国风少年》实际是上海抖星文化传播公司,打着天津电视台海选名义,要求我孩子拍摄,当时让我们支付了服装费,导演费,宣传费等共计9980,当时合约写着甲乙双方不再收费,后来临近又以车费,陪同费为名一个家长收1000,我们不愿意再给,并且要求退全部费,撤销合同
经济金融天津市2025-07-15 14:45:10137*****670
天津电视台《国风少年》实际是上海抖星文化传播公司,打着天津电视台海选名义,要求我孩子拍摄,当时让我们支付了服装费,导演费,宣传费等共计9980,当时合约写着甲乙双方不再收费,后来临近又以车费,陪同费为名一个家长收1000,我们不愿意再给,并且要求退全部费,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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