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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未满十八岁南方要抚养但他的工资唔够还债,可以可以不可以不给

婚姻家庭香港特别行政区2025-07-06 16:46:52139*****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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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77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不能因工资不够还债就不支付抚养费。不过若确实经济困难,可与对方协商适当降低抚养费金额或延长支付周期。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但不能直接不给抚养费,否则对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于 2025-07-06 16:49:44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17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什么意思?子女归谁抚养?谁不给
    回复于 2025-07-06 16:52:1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4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义务,男方不能因工资不够还债就不支付抚养费。若其确实经济困难,可与对方协商调整抚养费金额或支付周期,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7-06 18:18:1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5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规定:“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回复于 2025-07-07 11:29: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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