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承包了一个工厂食堂,已经经营了半年,现在因个人原因停业中。工厂方现在想安排一个人直接使用食堂,对方使用我方已有的设备场地、营业执照等,每月由对方个人支付一定的租金给我方。我想咨询:对方经营时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我方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若我方与对方签署转包协议,表明免除我方一切责任,我方是否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等。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月帮助4910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即便签署转包协议表明免除责任,若对方经营出食品安全事故,你方大概率仍要担责。营业执照等是你方的,对外你方是经营主体,有管理义务。建议别让对方用你方执照等经营,若继续合作,可让对方重新办执照,独立运营。若对方坚持用你方执照,协议要明确责任,同时加强监督,降低自身风险。回复于 2025-07-03 13:59:44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7-03 15:21:23
如果我方注销营业执照后,再与对方签署设备及场地租赁协议,若出现事故,是否就与我方无关呢?
-
律师回复: 2025-07-04 10:27:44
你们不提供公司主体,不参与任何经营,大概率可以免责
-
-
时龙律师月帮助4600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对方经营时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你方很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即便签署转包协议表明免除你方一切责任,该协议也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你方仍需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回复于 2025-07-03 15:25:28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7-03 15:49:34
若对方不使用我方营业执照,只使用我方租赁的场地及设备,双方只签署设备场地转租协议,并且协议表明免除我方责任,若出现事故,我方还需承担责任吗?
-
律师回复: 2025-07-03 15:50:32
协议具有相对性,并不等同于完全免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