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76岁、一直在个人私人建筑工地施工、与包工头无劳动合同及协议、但给这个建筑包工头工作几年了。上月在工地上施工时被木条刺到左眼、目前完全失明、医院去过4次、近期预约好准备动手术、能医好的可能性不大、预计医疗费5-6万、目前都是自费。请问这种情况能作为工伤事故请求建筑工地包工头承担医药费及其他赔偿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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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雪玲律师月帮助1675人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怎么刺到眼睛的?因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关系的,按照过错承担责任回复于 2025-06-26 19:56:38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6-26 19:57: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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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6-26 19:57:27
不要信上面有的错误答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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