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九号电动车一辆,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总计7350元。原告依约于2025年05月17日向被告交付了上述货物,被告仅支付了部分货款,至今尚欠1350元。 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然拒不支付。并拉黑删除,这种情况报警有用吗,强制拖走货物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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