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日本留学生(简称团长)组团接动漫制品代购,为了避税用第一次合作的不知名物流快递将价值5w动漫制品从日本寄到香港,再转寄澳门再到国内。 在2月底寄到香港后,该团长表示3-4月一直在卡海关。 5月15日团员发现闲鱼有人倒卖这批动漫制品后质问进度,团长表示可能是快递从香港到国内路程中东西被倒卖。 5.20团长从日本回国报了警但是至今没有进度说明。 求问,团员直接告团长是否合理?让团长赔这批动漫制品的钱的诉求是否能成功? (问题细节较为复杂,愿意专门加律师求助解决)
经济金融广东省-深圳市2025-05-30 12:46:00159*****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