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是这样的,我们是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事故发生在2025年5月2号,下午6点多,受害者是驾驶了两轮电瓶车(蓝牌充电型,交警这边定义为轻便摩托),带了头盔,然后行驶在上坡路的靠右路肩以外位置,属于乡村混合型道路,对方肇事车辆也是上坡行驶,不正当操作冲向了受害者,导致受害者受伤严重,进行了头颅手术,肋骨锁骨多处骨折,icu住了10多天,目前意识还不是很清醒,那这种情况下,事故责任一般会怎么划分?由于当地是两轮电动车也需要考驾照,受害者没去考,牌照是有的,另外受害者有残疾证属于耳朵失聪人员,但不是完全性失聪,这种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一般怎么划分?如果是次责是固定三七开?还是可以调整二八,或者一九开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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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4549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事故责任划分要综合多因素。对方不正当操作冲向受害者,有重大过错。受害者没考驾照、耳朵失聪有一定过错。一般主次责不是固定三七开,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二八或一九开。建议及时报警,由交警结合现场勘查等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续若对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回复于 2025-05-19 09:00:27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5-19 09:03:11
这种情况有没有机会判定为肇事司机全责?因为对方有保险,受害者没有保险,然后万一交警判定事故为三七开,不服的话,有没有复核上诉的必要?可能性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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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5-19 21:49:23
责任认定这块,你要找交警,他们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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