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医疗器械销售公司是2014年5月份成立的(个人独资),成立初期和只找了一个合伙人,约定公司占股三七比例,我三他七,公司前期由我出资5万元,用于公司买办公用品以及经营费用,后期我的钱花完以后由他继续出资,平时都是我在跑市场做业务,所以我每月有3000元的工资,他本人没有在我们公司所在地跑业务,所以他没有工资。目前的情况是我的五万元已经花完后我又投入了1万左右的费用,公司要交房租,他不投入公司资金,也不在给我发工资,已我目前的业绩无法养活自己为由,停止一切的工资和费用报销(公司目前有我自己做的业务5万多的设备款没有结账回来),期间他以方便管理为由,拿走了公司所有的章和资质,我需要怎么做?
公司法律河北省-衡水市2025-05-09 12:00:1113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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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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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5-09 12: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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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你和合伙人有占股约定和出资情况,可先与他沟通,明确指出按约定他应继续投入资金并支付你工资。若沟通无果,鉴于他拿走公司章和资质,你可收集出资凭证、业务业绩、工资约定等证据,考虑通过发律师函或向法院起诉,要求他履行出资义务、支付工资,同时可要求返还公司章和资质,以保障自身权益和公司正常运营。
回复于 2025-05-09 12: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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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根据合作协议进行起诉
回复于 2025-05-10 19: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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