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来宾,现在想离婚。 2.我是公务员,她是事业编制人员。目前我跟她育有一女,6个多月大。有两套房,一套是来宾市区我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的,只写我的名字。另外一套是在金秀县城,也是我婚前贷款后,全款买的,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婚后,给她买了钻戒,婚戒,差不多2万块,给了她们家4万彩礼,她们家出了20多万装修费装修来宾的房子,金秀县城的房子是我自己出钱装修的。我跟她都有离婚打算,她说要卖了那套她出了装修费的来宾那套房子,然后财产平分,并称金秀这套也应该属于共同财产。 3.离婚后小孩的扶养怎么办?双方财产怎么分?房产到底应该怎么算?
律师回复
-
-
-
-
陈华律师月帮助0人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子女年龄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抚养费支付: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双方财产分割问题 婚前财产归属: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方家出的20多万装修费装修来宾的房子,这部分费用可能视为对夫妻共同生活的贡献,但在离婚时,通常不会直接作为财产进行分割,而是可能作为考虑财产分割比例的一个因素。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婚后双方的收入、公积金等,原则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处理建议 协商解决:建议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协商过程中,可以寻求律师或专业调解机构的帮助,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诉讼解决:如果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双方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对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回复于 2025-05-08 09:14:10 咨询他 -
张冲律师月帮助0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1、来宾市区房产(婚前购买,登记在您名下):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婚前个人贷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原则上属于您的个人财产。若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还贷,则对方有权要求补偿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女方家庭出资的20万装修费,可能被认定为对房产的附合添附,若无法返还装修价值,法院可能酌情补偿女方(非平分房产)。2、金秀县城房产(婚前购买,登记为双方名字):虽为婚前购买,但加名行为视为赠与,房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5条)。离婚时原则上平分,但您可主张购房和装修资金全部由您承担,可能影响分割比例(如您分得60%-70%)。回复于 2025-05-08 09:18:47 咨询他 -
婚姻家庭热门法律知识
-
起诉离婚后!对方到底多久能收到通知
起诉离婚后!对方到底多久能收到通知?
-
离婚转移财产:合法转移 vs 无效操作,这篇说清!
离婚转移财产:合法转移 vs 无效操作,这篇说清!
-
离婚了抚养费拿不到?别慌!这样操作直接拿捏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专门打离婚案子的律师陈华在处理扬州本地婚姻家事纠纷时,这类抚养费维权咨询常年居高不下。抚养费直接关系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和医疗保障,一旦对方“耍赖拒付”,不仅会给抚养方带来沉重经济压力,更会影响孩子的正常成长。婚姻律师陈华发现很多人在维权时容易陷入“光靠协议催款”“不知道申请强制执行”“拿不出财产线索”的误区,导致维权屡屡碰壁。本文结合《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拆解抚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
军婚,一儿一女,儿子四岁半,女儿21个月,儿子出生都是我自己带孩子上班,意外来了老二,婆家一直对于帮衬带孩子很排斥,我又没办法不工作,只能在老家请了人,带到25年年底,不带了,外面保姆价格高,只能多次沟通公婆,婆婆过完年过来了,对于老人和我们自己是不得已而为之,婆婆过来不带一周,我觉得我老公和他妈妈成了一家人,今天我老公差点对我动粗,我实在是受够了这一家人,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流程
-
离婚后孩子18年出生到2023年六年抚养费
-
婆媳矛盾,家公弄丢孩子后,要跪拜孩子,要用皮带抽打孩子,我制止,他就赶我走,我不服,老公打我,家暴
-
老公性功能障碍,夫妻生活不和谐。怎么离婚
-
离婚官司,女方有病,孩子要跟着女方,诉讼胜算大吗,孩子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