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他婚前有疾病,没有说,婚后发现性生活方面他不行,有问题,检查医生说是阳痿早泄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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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952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5-05-06 11:16:0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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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让他买房,竟是埋雷?这笔账,你算清了吗
在扬州,“男方婚前有房”早已成为不少父母嫁女的“硬性指标”。这本是父母为女儿未来生活求安稳的苦心,却在法律实践中频频变成“坑女儿”的陷阱。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专门打离婚案子的陈华律师常年处理扬州本地婚姻房产纠纷。扬州婚姻律师陈华律师今天就用法律条文和真实判例说话,帮你算清婚前男方买房、女方婚后还贷的“经济账”,避开那些看不见的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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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早已明确了离婚案件的证据认定规则。扬州专门打离婚案子的律师陈华律师结合扬州本地司法实践案例,拆解离婚诉讼中有效证据的认定标准、无效证据的常见类型,梳理证据收集的核心要点,帮你避开取证误区,用合法有效的证据守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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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起诉离婚,已拿到判决书,房子和小孩都归我。我已邮件通知男方在一定期限前搬走其个人物品(如衣服,书籍,闲置小电器等日用品),如不在期限内搬走我会清理掉。但男方并没有来取走物品,且邮件威胁我不准清理掉他的物品。超过期限后男方一直不理会,我近期将物品清理掉了。如果男方闹事,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男方是否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他有哪些物品留在我的房屋以及物品价值?那些东西都是老旧物品,价值要如何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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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和我老公认识13年。结婚7年,现在有一个儿子。快六岁,结婚前就出轨过一次,我原谅后结婚,最近又被我发现出轨。这次他自己说没有实质性的行动,只是聊天,小三是他的同事。聊天记录已经被删除干净,我找到了几个发红包和亲友代付的记录。目前我手上有十万,有一个共同的房子,100平左右,一辆车13万左右,房子还有13万左右的房贷。车贷已还清。车在我的名下。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房子的首付我出的大头。房贷基本也都是我在还。车贷也是我还清的,我现在想离婚。挣夺孩子抚养权。怎么处理。 他手里最多只有两万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