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庭琐事,2022年孩爸把我耳膜第一次打穿孔,最后我没有追究他责任。现在我们又因为一些琐事,将我耳膜第二次打穿孔,我观察了他完全没有愧疚之意。他会受他某些亲戚家人影响,在他们看来打我了就打了,能掩则掩,能糊弄过去就过去,不用给什么交代。因为我爸在我11岁就因病去世,我妈之后一直在找人,自己是留守长大的,我妈到最后现在找个没拿证的男的一起过,这个男的就总是在关键时候劝我妈不要管,他甚至还特意笼络我孩爸,我妈对她这个男友言听计从,心疼他超过我这个亲生女儿和我儿子。所以在婆家人看来娘家是没人给我撑腰的。现在我不想再委屈自己了,为了最爱我已经去世了的爸爸,请问我该怎样为自己讨个公道说法?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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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奥律师月帮助0人重庆开林律师事务所家暴第一时间去当地派出所报警处理,然后搬家,起诉到法院离婚,我可以给你代写起诉状回复于 2025-05-03 09:13:04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5-03 09:39:10
律师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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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5-03 09:39:44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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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5-03 09:55:58
我和孩爸结婚10年办了酒席没有领证,这次我也已经报过警,这个事还没了。派出所第40天才给我出具伤情鉴定单,我 当时去医院复查医生说耳膜还没长好,起码得半个月,但我第46天去复查医生就说耳膜长好但还有血痂,现在距离我耳膜穿孔已经50来天了,我想我是不是已经错过最佳鉴定时间。如果他们知道我的耳膜长好,就会肆无忌惮有恃无恐了逃脱罪责。现在我左边耳朵时不时会不舒服,对我心理造成了极大伤害,一想到我这所经历的一切有时真想一死了之,离开这薄情的世界,但我舍不得我儿子,他也很命苦,没有一个美好的童年。我现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刘蓉律师月帮助540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5-05-03 11:06:0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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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结婚一年半,刚生育一个男宝,偶然发现丈夫和他妈妈聊天记录中有涉及婚前有私生女的事,而且他妈妈和他小姨有买衣服给那个女宝宝,并且我怀疑他每个月有转账给那个女宝,但是我没有证据。当面和丈夫对峙他极其否认不是他的。但是我确定是他的。因为我看了他和他妈妈的聊天记录,没有保存相关截图。我很无奈,如果我要离婚的话,我要怎么做或者怎么搜寻证据可以把损失降到最小。丈夫已经失业一年在家,我的娃两个多月,大部分开支都是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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