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7日下午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潇水路路段,因驾驶人忘记了半挂车车板的报废期限驾驶上路被交警查到而采取罚款1500元且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措施。半挂车车板的报废期限是2025年4月14日,而驾驶人记成了5月14日,且驾驶人考虑到车子要到报废年限了,然后在3月底的时候在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了临时行驶车号牌(超牌),但未悬挂在车上,就这一情况下想知道湖南的交警的处罚措施是不是过重了,罚款和扣分这些处罚都认,但吊销驾驶证的措施属不属于过重,这一情况能申请行政复议吗,能复议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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