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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区霞洞镇长格村委会下石桥村露天集体化粪池建设在其家旁边不到5米的距离,临进水源不到10米,施工不合格,没有做防腐防渗处理严重产生臭味扰民,破坏村庄。破坏人的心理健康,要求转移化粪池地址,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派人调查处理。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4-30 09:59:20184*****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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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15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需要去住建局看一下审批手续
    回复于 2025-04-30 10:16:59 咨询他
  • 王昊旭律师
    月帮助0
    山东青博律师事务所
    可以向当地12345投诉处理,也可按照相邻权纠纷起诉要求拆除。
    回复于 2025-04-30 10:57:4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18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法律,相邻权利人应处理好相邻关系,该集体化粪池的建设侵害了附近居民权益。居民可先与村委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环保、住建等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4-30 11:16:2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299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反映的情况涉及相邻关系和环保问题。化粪池建设不合规影响生活,您可先与施工方或相关负责人沟通,说明化粪池对您生活造成的影响,要求转移地址。若沟通无果,可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由他们介入调查处理。若问题仍未解决,您还能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5-05-05 04:28: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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