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中政治教师,我在4月24日早晨第二节课上课期间,与一名学生发生冲突,我动手打学生但是没有打上,现在家长想要我支付5000元精神损失费,我没有同意,家长报警处理,我现在怎么办,警察在备案。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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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军律师月帮助0人新疆智萃律师事务所你好,这位教师!我来具体回答你的问题!回复于 2025-04-26 01:21:33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4-26 01:24:40
首先你和学生发生争执,但是你没有打到学生,没有对学生造成伤害!不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学生家长报案,你没有对学生造成伤害,没有侵权事实,不构成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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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4-26 01:25:54
派出所也不会立案!所以你不用担心派出所会处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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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4-26 01:29:03
学生上课对老师不礼貌,你可以批评教育,实在不听,可以给家长打电话,让家长教育他的孩子就行了,你没必要动怒!你是一个成年人,应该用成熟的方法来处理问题!不要一时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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