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级三级医院眼科工作,执业范围是眼耳鼻喉科,期间到上级医院医学美容科进修,在当地卫健委备案的美容外科主诊医师,目前医学美容科要单独设科,医院让去医学美容科工作,因喜欢眼科工作拒绝了,现在医院要我写一份书面记录,放弃医学美容的从业资格或者从业活动,请问这个有法律依据吗?目前不从事这个专业就要注销执业资格吗?医院可以强制注销医学美容从业资格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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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4747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医院要求写放弃记录无直接法律依据,不从事该专业不一定要注销执业资格,医院也不能强制注销。执业资格是经法定程序取得,受法律保护。你可与医院沟通,表明拒绝调岗但保留资格的态度。若医院坚持不合理要求,可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反映。回复于 2025-04-22 12:58:19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4-22 13:04:42
请问吴律师,我不在医学美容科工作,我在眼科依法依规可以开展医学美容相关的诊疗吗?比如眼整形之类的,如果医院让我写放弃在医院开展医学美容的诊疗活动,或者写保证不开展医学美容诊疗工作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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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4-22 15:27:19
您可以拒绝从事医学美容工作。医院没有权利强制要求您放弃医学美容的从业资格或从业活动。不从事医学美容专业并不意味着您需要注销执业资格。医院不能强制注销您的医学美容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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