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举报,由华夏长鸿文化传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科学文化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联合出版的《统一场论》【作者张祥前 高加索】(电子书号ISBN978-7-7802-0042-7国家新闻出版署可以查到)
被相关单位调查初步认定为非法出版物。
我向大家咨询一下:
1.以上的出版单位有没有出版电子光盘搭载纸书的资质?
2.电子书号光盘搭载纸书销售到底是不是合法的?有那些详细的规定?为什么网上的说法不一致?
3.被最终认定为非法出版物,会不会面临刑事指控?如果仅仅是罚款大概是多少钱?
4.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又不至于频繁被调查和举证而打乱正常的生活?
5.如果再想出版自己写的书。如何避坑?
其他安徽省-合肥市2025-04-18 08:42:1019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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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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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中国科学文化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有出版电子光盘搭载纸书的资质,其许可项目包括电子出版物出版,但华夏长鸿文化传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无此资质,它主要从事图书出版服务等,并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
电子书号光盘搭载纸书销售合法,但有严格规定,如须用电子书号的图书配合光盘统一定价、统一包装、统一销售,书上不能单独定价,且要按规定进行出版流程和备案等。网上说法不一致可能是因为对相关规定理解不同或存在误导信息。
回复于 2025-04-18 09: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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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出版单位有无出版电子光盘搭载纸书资质,得查其出版许可范围。电子书号光盘搭载纸书销售合法性要看是否按规定操作,新闻出版法规有详细规定,网上说法不一或因理解差异。若被认定非法出版物,可能面临刑事指控,罚款看情节。维护权益可积极配合调查、保留证据。再出书要选正规出版社,签合同明确权责,提前了解出版流程和规定避坑。
回复于 2025-04-19 00: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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