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中午,母亲菜场收摊在路边行走被后方车辆压到左脚面,整个人跪在车旁地上,手上拎着的醋瓶等食材摔碎划破手指多出,后到医院检查拍片暂未发现脚掌骨头开裂,脚面肿胀一个多月,距今还不能完全正常行走(半拖型)。交警到现场判定肇事车辆全责,对方保险公司现告知可赔偿医院检查费等600余元及误工费2000元,共计2600元。受伤人女性,57岁在菜市场内摆摊经营,春节期间摊位经济收入损失较大,只能提供日常收支流水,并且人也受了罪。请问律师如何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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