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在一家公司从事外勤(业务员工作)2月13号入职4月1号,4月2号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2月份上班16天,3月份上班27天休息4天,4月份一天,承诺每月7000底薪,因为欠薪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已迟到早退,汽车公里数太少等理由克扣当天工资,没有和公司签订然后外勤人员工作准则,然后公司配了一个工作手机,因为证据都在上面,公司叫明天早上拿手机过去结工资,不拿手机过去就报警,今天已把手机给老板,证据已经拷贝,今天去劳动监察局已经开始走流程,劳动监察局说希望不大,可能要仲裁,我的身份是曾经是精准扶贫现在已脱贫,单亲爸爸独自抚养4个月大的女儿,接下来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浙江省-湖州市2025-04-03 13:28:3116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