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亲生母亲的欺骗下,我本人从两家银行分别贷款共计23w,我母亲说用于做生意,后于2024年4月底被浙江省临海市所抓,罪名是组织传销罪,并于2025年3月刑满释放回湖南衡阳。想咨询下我在银行借贷的23w,可否通过诉讼的途径转移给我的亲生母亲,我有证据可以证明23w都已系数转给她,且并未用于自己。
债权债务湖南省-衡阳市2025-03-31 16:58:55176*****770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