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55岁,2018年入职郑州傲蓝得环境有限公司,在2025年1月10号 上班期间突发急性心梗,错过最佳救治时间,抢救2天1夜,没有好转,仅用机器维持微弱心跳,医生说没有救治的必要了,让我们回家准备后事,拉回家后死亡,因为不知道赔偿需要什么资料,所以没有在医院咽气,医院没有开医学死亡证明,当时只想办完后事,再去找公司理赔,现在已经拖了2月了,公司一直不理赔,一直要医学死亡证明,村委开的死亡证明,他们不认同 ,不给予赔偿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3-31 13:56:44136*****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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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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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5-03-31 13: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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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你父亲的情况若符合该规定,可申请工伤认定,对于公司要求的医学死亡证明,可尝试与医院沟通补办,若实在无法补办,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看是否有其他替代方式来证明死亡事实及时间。
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31 17: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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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弘盛律师事务所
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的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亡。
回复于 2025-03-31 17: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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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应先去医院沟通补开医学死亡证明。然后准备好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与公司协商赔偿。若公司仍不理赔,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权益。不要拖延,尽快处理。
回复于 2025-03-31 21: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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