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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合同、3.6个实习月、说是一般情况给转正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3-29 15:33:45186*****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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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47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那你想咨询些什么法律问题呢?
    回复于 2025-03-29 15:36:3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劳务派遣合同中约定 3.6 个实习月且一般情况给转正,这得看具体合同条款。如果单位到时不给转正,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履行转正承诺或给予相应赔偿。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合同、工作记录等。
    回复于 2025-03-29 15:36:41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7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不转正的话也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举报。
    回复于 2025-03-29 15:44:06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18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3-29 15:54:2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于 3.6 个实习月,若合同期限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实习月性质等同于试用期,试用期满符合条件的,用工单位可按约定或规定决定是否转正。需注意,劳务派遣工本身就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正式员工,与用工单位不存在直接劳动关系,所谓 “转正” 通常是指被用工单位直接招用,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29 16:04: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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