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山东人被别人网络诈骗骗了¥38,000,他在当地刑警支队报了警,随后刑警支队已经立案。我的银行卡这几天被冻结了,微信也被冻结了,无法支付,随后我打电话询问银行银行那边告诉我是刑警支队冻结了,我联系刑警支队刑警支队那边给我的答复说是这个是赃款是那位山东人的钱,他被网络诈骗,而我收到¥38,000的经过是我目前在海外有人找我换盾 他先通过微信支付¥2000,随后我把相应的印尼盾转给他的账户,后面他又通过熊问我的银行卡号 ,将资金转到我的银行卡,让我给他印尼盾,他说他让财务那边给我转账,后面我也收到个入账信息¥38,000 转账人是个人 现在刑警支队的人要求我退还给受害者¥38,000
刑事辩护湖北省-武汉市2025-03-22 12:12:091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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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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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你能证明自己对该笔资金来源的违法性并不知情,是正常的交易往来,那么你无需退还这 38,000 元;但如果无法证明自己是善意取得,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有权要求你退还被认定为赃款的资金给被害人。
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我是听讼网在线的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25-03-22 12: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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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事你可能被卷入诈骗案中了。建议你积极配合刑警支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同时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3-22 12: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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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这种情况可能涉嫌帮信罪
回复于 2025-03-22 12: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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