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患者是我爸,2025年3月份进行肾透明细胞癌右肾切除手术;2024年3月份因摔倒轻微脑出血住县医院,住院CT检查报告上面描述右肾下极肿物建议进一步增强扫描,此描述在出院病历中除了CT的检查报告中,其他地方(其他诊断,出院医嘱,…)无任何地方有肿物的描述,当时出院口头嘱咐三个月之后复查脑出血恢复情况,未提肾的事儿,现在打电话大夫不承认,说出院时候都嘱咐了;现因大夫去年未及时告知,耽误一年的时间,造成肿瘤长大,加重了病情,这种情况可以在北京起诉河北省的县人民医院吗?赔偿的话会成功吗?大概会赔偿多少钱
医疗纠纷北京市2025-03-10 19:44:42181*****632
分享
律师回复
-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于 2025-03-10 19:45:15
咨询他
-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起诉,医院有过错应担责。需收集证据,证明未告知及病情加重因果关系,赔偿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建议找当地律师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5-03-10 19:50:32
咨询他
-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一般情况下,医疗纠纷遵循 “原告就被告” 原则,应向河北省县医院所在地法院起诉,而不是北京。关于赔偿是否成功,需看能否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医院存在未及时告知的过错及该过错与病情加重有因果关系。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10 20:08:48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立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