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4年12月订婚,1月17日领取的结婚证,彩礼10万,三金四万多,婚后因男方工作问题并不在一起居住,男方外地工作,本人在娘家居住上班,于5月底怀孕,六月初因胎停小产,小产后男方并未陪伴提供营养费等,只出了小产住院的花销,坐月子也是娘家处理陪伴,小产后男方多次语言抨击嫌弃本人身材与其他的言语抨击并且多次明里暗里以离婚威胁,婚后都是各自使用自己的工资开销,在25年1月的时候有争吵男方再次提到了离婚,我方同意,但是男方事后反悔,但是本人已经失望到了极致,并不想再继续这段婚姻,男方要求退还彩礼,但是鉴于他对本人的伤害,本人只能接受退还两万元,男方不愿意,还望各位律师提供有效建议,谢谢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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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律师月帮助560人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你好,这种情况毕竟共同生活时间短,可以适当退还部分彩礼。回复于 2025-03-02 20:35:20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3-02 20:38:58
我本人是愿意退还两万的,因为我小产坐月子都是我自己承担的,婚后他他并未给过我钱,而且年初他将给我伍万元给他父母说还房贷,年后又说他们家没有房贷,钱是给父母还债的,但是我本人并不知情这个债务的存在,这个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有权追回一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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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3-02 20:44:59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都有一半归属于你,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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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3-02 20:50:07
夫妻共同生活是怎么判定的呢,他出差在外,但是基本上隔三差五会回家,最后一次回家住在一起是24年12月,两人之间也有夫妻生活,而且不一直住在一起是因为他的工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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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3-02 20:51:11
婚前或者婚后大概住一起多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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