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重庆市永川区,未婚但是已经产子,我是女方,因为买房问题,两家起了矛盾,目前是不可能继续在一起,在1月6号的时候,我被接回家中,孩子暂时跟他待在永川租房里,晚上的时候,他来消息问我孩子怎么办的问题,并要求我把所有钱还给他,我没同意,他对我进行了辱骂,并且说马上来我家,威胁我的一些话,后面他携他的家人来我家找我时,我没有出面,事后他联系我我也没有理会,中间双方家长也没有沟通说私下聊聊,昨天晚上他让朋友来转达我,他不想要孩子,并且已经对我提起诉讼,法院也已经立案,我的疑问就是我是选择要孩子的,我需要做些什么,准备些什么,法院多久会跟我联系
婚姻家庭重庆市2025-01-17 02:01:45178*****30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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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2762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你好,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争取抚养权,一般来说,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孩子现在已经超过两周岁,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解答不易,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回复于 2025-01-18 21:27:10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