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号,在广州江高神山晨曦广场,本人带着8个月的宝宝在公园游玩,本人准备把宝宝放在车上的时候,突然有一台电动车冲撞过来把我跟宝宝撞倒了,当时把我的头部左耳撞破出血了,然后我已经报警了,交警过来后给他定了个全责,当天也去了医院做了ct检查没检查出什么异样,但本人头部伴有头晕头痛耳根,头部软组织受伤,当天就在医院做了个ct,检查跟简单消毒伤口,就了事了,没做什么就回去了,而我有一个8岁的宝宝,当时是抱在身上,是同时撞倒的,当天下午他就发低烧,至今天反反复复的发烧,也不知道是不是1月8号发生事故导致的,而今天1月9号的时候,我老公跟他去协商,要求他赔偿5000块钱,而他不愿意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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