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都是在当地县医院做的,孕20周开始超声就显示胎儿股骨偏短,但当时的医生都说没有关系,之后的每次产检超声都显示胎儿股骨短。直到孕30周的检查报告,胎儿股骨相当于24周多,这个时候我的产检医生才建议我往上级医院复查,但是他当时还是没有意识到这是发育异常,只是说胎儿腿短出生以后大多数还是协调的。第三天我就去了西安妇幼保健院检查,医生说发现的时候就来,还能干预,现在直接差了快6个百分比,骨骼发育异常,只能引产。 像我这种情况,我们当地的县医院是不是有责任?
医疗纠纷陕西省-安康市2025-01-02 22:08:06186*****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