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劳动仲裁争议案(关于产假奖励假80天公司未按标准工资发放,只发基本工资)将于10月20日开庭。本人未申请劳动仲裁前公司都不同意调解,现在10月12日公司致电说同意补支付我产假工资,让我撤诉。让我14号或15号和公司签相关保密协议。 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才能保护自己权益。保密协议是否应该签,怎么签?什么时候签?什么条件撤诉才能保护自己权益。我顾虑是怕签了协议,公司到时又不发我工资,我又撤诉了,仲裁委不再受理我案件。我权益受损。 恳请律师指点一下我应该怎么处理现在的情况?谢谢!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4-10-13 08:00:42185*****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