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4年10月11日7时30分在双柏路于天健路路口骑自行车过人行横道上于天健路右转电动自行车相撞,并送至医院治疗,对方垫付1600百元现在交警第六支队处理责任认定,我是否可以要求队对方赔偿,赔偿多少合适
交通事故四川省-成都市2024-10-11 12:51:16173*****948
于2024年10月11日7时30分在双柏路于天健路路口骑自行车过人行横道上于天健路右转电动自行车相撞,并送至医院治疗,对方垫付1600百元现在交警第六支队处理责任认定,我是否可以要求队对方赔偿,赔偿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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