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意外从马上摔落, 1、事件发生时间/地点:2024年8月14日,玉龙雪山。 2、责任方:马场、景区、旅游公司 3、需求:赔偿当事人精神损失费5000元,医疗费500元,财产损失费300元,回程机票3000元,营养费150*7天 4、走法律程序应该起诉哪一方?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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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法律条文,如果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因为意外事故受伤,涉及的责任方可能包括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如马场、景区)和旅游公司。这些责任方可能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的原则对旅游者的损失承担责任。 对于您的具体问题,如果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因为意外事故受伤,以下责任方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 马场:如果旅游者是从马匹上摔落导致受伤,马场作为提供马匹服务的一方,可能需要对游客的安全负责。 - 景区:如果景区在管理和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疏忽,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 旅游公司:如果旅游公司未能尽到安全告知、风险提示等义务,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赔偿项目,包括精神损失费、医疗费、财产损失费、回程机票费用和营养费,这些都是可能的赔偿项目。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损失来确定。 至于起诉对象,通常情况下,旅游者可以选择起诉任何一个或几个责任方,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景区、马场和旅游公司之间存在责任划分不清的问题,旅游者也可以一起起诉所有责任方,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回复于 2024-08-16 16:13:25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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