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有意公司减人员,说人员去留交给经理决定,因为我事情少而且很早之前他们决定辞退我,被搞得我很想走了,经理他说拿赔偿金很难拿到,帮我想了个法说要么继续工作要么让我这边提辞职信写到多少号离职 但是只让我手机打卡一个月就行,(人待在宿舍就能打卡)人都不用工作也不用来 到离职日再让我走,然后打卡那一个月就当赔偿金来发了,但是经理讲我考虑好了要立刻说一定让我先写好辞职信,并且写明干到多少号交到他手上,到快走的这个日期的时候他说他再把我的申请交上去,他说他是为了保险些怕我到时候又不走,(经理这个方案老板,老板基本都在总部广东有事才回来温州这边),如果我同意方案,我要如何避免被坑风险?漏洞有吗
劳动争议浙江省-温州市2024-07-29 16:33:19187*****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