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就是说,子女与父母除了断绝关系这种协议没有法律效应以外,那其他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的效应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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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在中国法律体系中,亲子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涉及子女和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满足三个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情感联系和法律关系是不可随意切断的。尽管没有“断绝关系”的法律概念,但实际上法律不允许父母与子女之间通过协议完全割裂亲情关系。在中国法律中,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受法律保护,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相互关爱和支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所谓的“断绝关系”协议是指双方明确放弃相互间的抚养或赡养义务,这样的协议可能不会被法律认可,因为它违反了基本的社会伦理和法律义务。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该协议可能不符合“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要求。 如果您的问题是关于“断绝关系”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答案是:在中国法律框架下,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这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和公序良俗。回复于 2024-07-26 10:46:09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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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房子是男方交的首付还贷款 这种情况我能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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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个46岁的全职妇女,有一儿一女 老公比我大一岁,十几年来父亲的角色在孩子的世界是缺失的,除了在考试成绩出来后会得到爸爸的“关心”打骂,职责,嘲讽!夫妻之间也很少交流,家里就是旅馆,除了吃饭,睡觉 ,蹲厕所看手机(同床异梦) 外几乎不着家! 2年前查出来糖尿病,之前还是不到饭点儿就饿的不行回来到处抓着吃这吃那的,最近几个月早中晚也不在家吃饭了,说不饿!最近几天知道定点儿接孩子上下学,晚上回来睡觉,其他时间都不在家! 平时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除了工作的事儿会主动联系我!现打算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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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妈离婚,我爸一直给我和弟弟灌输妈妈抛夫弃子这种思想,每次我们见妈妈都说我们白眼狼,每次妈妈来都辱骂她,经常不让我们见妈妈,这个学期重要让见了,但是这周他又不让非要拉群,让我们和妈妈的聊天记录给他看,我们不同意就不让我们去,我妈妈是再婚她不让我们去,说对我们有害,还辱骂我妈现在再婚的那个老公,那个叔叔对我们很好,爸爸非不让见,我怕他生气就撒谎说没见过,后面坦白以后就不让我去,还辱骂我,之前也多次打骂我,还拿我们的手机去骚扰妈妈,经常给我们发那些网上的毒鸡汤,我想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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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 立遗嘱人:李辉轼,男,75岁,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住万达 号。我今年75岁,且患有疾,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特在头脑清醒时立此遗嘱:丧葬费和抚恤金及一应权益交由我大女儿李紫垣全权处理。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 证明人: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XXX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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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怎么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