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入职offer还没入职被告知不招人了
律师回复
-
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在您的情况中,您收到了入职offer,但后来被告知不再招聘。这可能涉及到要约和承诺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表明要约一旦发出,如果受要约人接受,合同即刻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已经被撤回,那么要约的效力可能会被取消。 在您的情况中,如果您接受了要约,合同可能已经成立。如果公司后来撤回了要约,根据第四百七十六条,撤回的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您之前或同时到达您,否则合同可能仍然有效。 如果您已经接受了要约,但后来被告知不再招聘,这可能构成了违反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法律行动: 1. 要求履行合同:如果公司坚持不招聘,您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包括提供工作岗位或支付违约金。 2. 请求赔偿:如果因为公司的决定导致您遭受损失,您可以要求赔偿。 3. 法律诉讼: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回复于 2024-07-17 11:56:13 咨询他 -
-
-
-
劳动争议热门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
律师你们好。我出了工伤事故,右手中指前端轻微骨折,单位有买社保,有工伤险赔付。我在住院期间有律师上门说可以代办理工伤一次性伤残鉴定和离职后的赔付金。我说我不理智的情况下,可以凭10级,赔付3万来块钱。他收1万的费用合理吗?感觉莫名其妙的签了合同,能撤回吗?还没出院
-
1、在我未出现工作失误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面决定裁员——我认为是违法解除,主张2n。 2、我加班是调休累计360小时,合计45天正常工作日(申请调休假消耗了一些加班调休时间),预计剩下至少30天调休时间。公司不认可我的加班,公司以“公司规章制度中的加班需得到领导认可”为理由拒绝我的加班调休折算成工资的诉求。——我认为是正常加班,主张按1.5倍工资赔偿。 3、我还有5天年假,公司认为可以折算成5天休息。——我认为应按照3倍工资折算。 4、公司现在给出的解决方案为:赔偿为n,缓冲一个月,一个月内正常工作并进行交接。
-
2025年12月17日公司以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忽悠我签了个人原因离职申请表,上面标明了期望离职日期是12月23日。但是一直未开具离职证明,23号以后我还用继续上班吗?上班算工资吗?如果24日我来上班,考勤被删除了没法进办公室可以投诉吗?
-
我是区聘人员,领导老是找我谈话,说要开除我,但又不正式开除,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
公司外派海外工作,外派结束后目前还在工厂已关闭不生产,让我们异动回国内,我们没有同意,要求公司按照国内其他同事发放同等薪资,公司拒绝,变相逼迫我们异动回国后才能享受和国内同等薪资,我们提出让公司裁员,公司拒绝,我们应该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