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去了民政局有两条结婚记录,两条记录一样,只是地址不一样,一个是在男方民政局,另一个是女方民政局,都不办,说要走法院
婚姻家庭广东省-深圳市2024-07-12 13:28:52135*****06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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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您的情况是双方已经有了两个相同的结婚记录,仅仅因为地址不同而导致无法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这可能需要澄清和解决地址不一致的问题。 首先,您需要核实这两个结婚记录的真实性,确保它们是相同的。如果两个记录完全相同,那么它们应该是有效的结婚记录。如果地址不一致仅仅是登记时的输入错误,您可以提供正确的地址信息,以便更正。 如果两个记录确实存在差异,可能需要与登记机关沟通,解释情况并更正记录。如果登记机关要求您走法院程序,可能是出于对离婚程序的合规性和正式性的考虑。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但因为地址不一致导致无法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您可以尝试与婚姻登记机关沟通,说明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据,以证明双方的真实意愿和离婚意愿。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坚持要求通过法院程序解决,您可能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回复于 2024-07-12 13:31:11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4-07-12 13:31:31
此外也可以采取12345投诉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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