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岁小孩在学校误伤了同学,学校要求需要全部赔偿医药费 当时老师带着孩子回班级,我孩子在前边走着,别人小孩后边踢在了孩子后脚,摔倒了
医疗纠纷河北省-邯郸市2024-07-03 09:45:5113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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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孩子的行为属于“过失”而非故意伤害,这通常不会构成对其他学生的侵权责任。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时,监护人应承担的侵权责任。虽然这一条款主要针对的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但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是否存在监护人的疏忽或未能尽到监护职责,从而影响孩子的行为并导致他人受到伤害。 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可能基于以下几点要求全额赔偿医药费: - 学校认为监护人未能尽到充分的监护职责,从而允许孩子进入危险区域(例如,让孩子单独行动而不跟随); - 学校希望家长能够理解教育机构的责任,以便采取措施防止未来类似事件的发生; - 学校可能担心未来可能出现的诉讼风险,并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以减少潜在的成本。 然而,是否需要全额赔偿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认知水平、学校的管理责任、受伤学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等因素。如果您认为学校的要求不合理或超出合理范围,您可以寻求法律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决定如何应对学校的要求。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学校沟通,探讨解决方案,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回复于 2024-07-03 09:48:31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