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的父亲2022年受雇于一位老板为其管理棉花。但是由于双方是朋友就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和合同,管理棉花期间一切管理费用都由老板的会计将费用转给我的父亲 然后由我的父亲支付棉花地的开支及费用,期间老板欠了很多商家的费用,但当时我的父亲法律意识薄弱,跟商家签了欠款单据,署名为我父亲,现在商家向法院提起诉讼,把我父亲告上法庭,但是我父亲的银行流水可以证明负责人并非自己,这个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与我父亲无关么,还有由于当时未签订协议只是口头说我父亲的工资为多少钱,但后期写了一张未付款明细表中写着我父亲的工资多少钱未付,老板也签了字 这个也可以当作证据吧 非常感谢
其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2024-05-23 23:20:3815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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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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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
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沟通
回复于 2024-05-23 23: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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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智萃律师事务所
你父亲可以开庭的时候可以要求法院追加老板为共同被告,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回复于 2024-05-23 23: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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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
这个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没有问题,有不懂的可以电话联系我
回复于 2024-05-23 23: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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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伦圣律师事务所
是可以作为证据进行使用的的
回复于 2024-05-23 23: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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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实际上跟你无关,可以提出来
回复于 2024-05-24 00: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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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这个要看情况分析,可以联系我详聊一下
回复于 2024-05-24 08: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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