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日,公司聘用担任预算员一职,约定:月薪8000元、缴纳五险、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7小时。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以来,公司一直未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目前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4-05-16 09:56:3413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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