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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大概发生在1998年左右,地点在浙江温州,由于我爸的亲弟一些原因,被另一边一群人打,然后他给我爸打电话,我爸后面也叫了一群人去打,导致对方一人死亡,但我爸没参与其中殴打,后来我爸知道这件事之后逃跑了,我爸小学三年级毕业,法律对他来说也不懂,导致在外一直躲,大概是三年前被抓进去了,好像判了个11年,我就是想了解一下我爸这种情况该判多少年,有什么可以减刑的

其他四川省-达州市2024-05-10 16:56:2319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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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549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点是十年,主要还有逃跑的情况,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回复于 2024-05-10 16:59: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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