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父亲因家里田地被侵占,上门询问对方归还田地被拒,被对方言语激怒,监控显示对方拿着拖把走出门口挑衅,我方去寻找竹枝,先打了对方,导致双方打架,后面对方妻子也过来一起打我方,经医院检查我方太阳穴肿胀,四肢淤青,对方头部有破皮,缝了2-3针,费用2000-3000元。由于挨近过年,事情搁置了。对方一开始说可以私了,后面又说不私了,我方被拘留5天,已执行。派出所 说,事情已了结。 过了一段时间,对方又找上门来,提出需要赔偿,一开始是找政府单位打电话要求我们处理事情,赔偿,未果。后面去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6000+。请问这个事情是还需要赔偿吗?
其他广东省-深圳市2024-05-06 16:15:28157*****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