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婚姻存续期间把家庭共同财产借给自己亲人(我姐),要不回来,自己是全职妈妈,现在整天遭受语言暴力,婚姻没法继续。那这部分借出去的钱我需要还给家庭另一方吗,如果离婚的话我还能分到家庭共同财产吗。对于这部分借出去的钱一般会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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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智律师月帮助17人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借出去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你不需要还给另外一方,你可以分配到夫妻的共同财产。你要提起诉讼,要求你姐姐归还相应的借款。回复于 2024-05-02 11:27:09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4-05-02 11:42:26
您好,是这样,我是被我姐骗了,她说房子卖了的钱被冻结了,所以一直找我借,我在网上借的给她。后来她所谓的冻结根本是骗人的,根本没钱。所以我网上借的钱还不上,我老公帮我还了。但是他虽然帮我还了。整天对我很不好,拿这个事情压我,给我各种压力,各种语言暴力。他当时不原谅我,我就写了个欠条,说等上班了还他。但我几年没上班,自己也是省吃俭用,没有收到任何礼物,给的生活费只够生活基本开支。就是这种情况的话,这个借给我姐的钱我需要还他不,离婚分财产的话我能分一半吗还是可能会减去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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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05-02 11:43:37
双方离婚,你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借给你姐姐的钱,只有收回来之后你才需要支付一半的款项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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