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离婚快三年了 孩子归男方 但是男方把孩子丢给他父母带 他们家不让孩子给我见面 也不让孩子联系我 还各种诋毁我 现在学校老师反应孩子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老师跟他爸爸和爷爷沟通一点效果没有

婚姻家庭湖北省-十堰市2024-04-30 12:05:41159*****983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菁律师
    月帮助326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你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呢?
    回复于 2024-04-30 13:44:46 咨询他
  • 郝智毅律师
    月帮助3216
    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孩子归己方抚养
    回复于 2024-04-30 13:50:5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6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诉请变更抚养权。
    回复于 2024-04-30 15:24:4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4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进行诉讼,要求探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4-30 17:45:16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 张雪律师

    相关月回复226 累计好评1059 16分钟响应

    咨询
  • 占静律师

    相关月回复203 累计好评247 11分钟响应

    咨询
  • 易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199 累计好评3360 18分钟响应

    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