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一直通过妇联居委会找我,我避而不见,如果一年以后他提起离婚说找派出所,妇联居委会,我避而不见会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吗?在哺乳期想拖2年,怎么拖到2年
婚姻家庭安徽省-合肥市2024-04-23 12:43:51173*****068
律师回复
-
-
-
-
刘蓉律师月帮助293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4-04-23 14:52:34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