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我要和我老公离婚,现在冷静期已够了,但他反悔之前的说法了,临时改变条件了,我想离婚咋办呢?我俩俩结婚前他爸妈出钱买的楼,全款十一二万买的,婚前写在我名下了,结婚十年,有一女儿九周岁了,婚后买了两辆车,我名下的四万多贷款买的我自己还的已还完,他名下的八万全款买的,一人名下一辆,无存款,因为我俩婚后一直吵架,感情变淡了,没有交流,他已经有一年不给我他的工资我提了离婚,当初他要求孩子抚养权,要走他名下的车,我按月支付抚养费即可,现在冷静期到了他又要求我把楼写给孩子,一次付清抚养费,不然不离,就很无理,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河北省-唐山市2024-04-19 11:08:07187*****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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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365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4-04-19 13:49:27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