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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被查封几处房产,法院拍卖其中1处,经两次流拍后债权人同意以物抵债,拍卖前债权人巳垫付了评估、诉讼等费,过户时法院又让债权人垫付债务方辅拍费、税费,请问合理吗?为何不拍下1处房产用以清偿上述费用?

房产纠纷四川省-广安市2024-04-18 11:12:4518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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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赵中原律师
    月帮助13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是不是房屋流拍价大于你的债权了?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04-18 11:30:11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5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觉得不合适的可以拒绝。
    回复于 2024-04-18 13:56:48 咨询他
  • 姚猛律师
    月帮助99
    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
    一般司法拍卖是由买受人垫付相关费用,竞拍前应了解清楚。
    回复于 2024-04-18 17:03: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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