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被查封几处房产,法院拍卖其中1处,经两次流拍后债权人同意以物抵债,拍卖前债权人巳垫付了评估、诉讼等费,过户时法院又让债权人垫付债务方辅拍费、税费,请问合理吗?为何不拍下1处房产用以清偿上述费用?
房产纠纷四川省-广安市2024-04-18 11:12:45189*****779
债务人被查封几处房产,法院拍卖其中1处,经两次流拍后债权人同意以物抵债,拍卖前债权人巳垫付了评估、诉讼等费,过户时法院又让债权人垫付债务方辅拍费、税费,请问合理吗?为何不拍下1处房产用以清偿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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