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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银行工作,以前的客户转钱给我我去投资,向多人借款并出具借条,(6人,金额300万左右)之前一直在还利息,部分本金,目前流动性出现困难,还不出来,对方称要去公安局报案告我诈骗,我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其他云南省-保山市2024-04-03 12:42:51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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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陈娟娟律师
    月帮助17
    上海德禾翰通(郑州)律师事务所
    诈骗罪的话需要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按照你目前陈述的,你一直在还钱给利息,是不构成的
    回复于 2024-04-03 12:45:32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4-03 12:52:34

      如果接下来不还本金和利息呢

    • 律师回复: 2024-04-03 12:59:12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取欺骗方法,诈骗别人财物,现在你欠了别人钱,你肯定是需要还的,

  • 杜雨霏律师
    月帮助13
    内蒙古恩泰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的案件不属于诈骗,
    回复于 2024-04-03 13:21: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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